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9号)要求,全面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提升吸纳就业能力,鼓励各市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本地区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加强先进制造业企业薪酬指引服务,引导企业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科学设计技术技能人才薪酬项目结构,要主动向制造业企业推送和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劳动关系等政策服务举措,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支持各地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舒心就业”服务站点,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减负稳岗政策落实等工作,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企业的经营发展、政策落实、用工服务、技能培训、人才支撑、开展见习、吸纳就业等情况,推动先进制造业企业改善用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