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和事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以上领域法制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全区互联网宣传、发布、监管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十五)指导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作宣传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区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十八)负责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十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二十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发展,(二十四)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