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河北联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柒仟零玖拾捌元整(小写7098元)、河北冀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捌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小写81264元)、石家庄瑟科塞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叁万伍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35250元)、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13500元)、石家庄宝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捌万伍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小写85775元)、河北环海物流有限公司社保补贴肆仟捌佰伍拾陆元整(小写4856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1_附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8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