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7日河南省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培育办法为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链式集群发展,在集群发展、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集约、开放合作等领域开展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培育,集群发展领域试点开发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集约、开放合作等领域试点开发区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5个,集群发展领域试点开发区可根据发展特色,同时确定为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集约、开放合作中任一领域试点开发区,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培育期原则上为2年,培育对象须在集群发展、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集约、开放合作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确定为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四、支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政策支持,支持试点开发区产业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试点开发区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五、组织保障省发展改革委要对试点开发区实行动态管理,推动试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附件:转型升级试点开发区建设专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