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海口市秀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农业经营主体脱贫后成效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我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脱贫后的各项帮扶工作,拟对参与我区脱贫后帮扶工作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现有1家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申报,经镇政府审核,我局复核,拟对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发放补贴(详见附件),现将发放补贴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秀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王海林联系电话:68663182附件:海口市秀英区农业经营主体脱贫后成效奖励汇总表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附件海口市秀英区农业经营主体脱贫后成效奖励汇总表公示单位:秀英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3日序号农业经营主体名称带动贫困户户数奖补方式备注奖励资金(元)贴息贷款奖励(元)1海口鹤信兴种养合作社1010000合计1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