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公告(三)(慈溪市韦博语言培训学校)发布日期:2024-09-0411:30信息来源:办公室2024年8月27日,我局以邮政快递形式书面向你单位邮寄了《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通知书》,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将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请你单位按照《慈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年报和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慈民民〔2024〕39号)文件要求,附件:1、《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民法〔2022〕157号)涉及年检年报裁量基准慈溪市民政局2024年9月4日附件《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民法〔2022〕157号)涉及年检年报裁量基准序号事项编码事项名称法定依据裁量基准违法情节处罚种类和裁量标准1933021102300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罚款或者违法所得3倍罚款,累计2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累计两次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罚款或者违法所得4倍罚款,连续2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连续两次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并处违法经营额3倍罚款或者违法所得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