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根据《山东省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支持方式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以下简称“促进机构”)主要指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合法社会组织,重点支持促进机构2024年度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开展的助力推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上下游整合配套的支撑服务活动,三、申报标准服务机构应在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开展或参与过以下工作,1.参与标志性产业链工作组织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并购重组、产业备份系统建设、国产化产品推广应用等工作,协助“链主”企业、配套企业、科研机构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参与建设和管理产业链重点项目库,跟踪服务产业链重点项目,组织或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活动,四、申报材料申报2024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的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申请文件,(一)2024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申报方案(详见附件1),(二)2024年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志性产业链“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0531-51782559,51782561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附件:1.2024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申请方案2.2024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申请证明材料3.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下载.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