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41号)和《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和财政局组成评审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考察和材料审阅,对阜新市清河门区五良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2023年运营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分数为98分,等级优,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16点30分至2024年3月1日16点30分,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反映,地址:清河门区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418-6011515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