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企业引才育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1、申报对象:“丽景园”“澄照创业园”“城北工业区块”等景宁工业园区企业,2、补贴标准:2022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31日在“丽景园”“澄照创业园”“城北工业区块”等园区企业首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并在景宁实体企业实际工作满3个月且截至7月仍在参保,企业每年累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5人以上(含5人)奖励1万元,10人以上(含10人)奖励2万元,20人以上(含20人)奖励4万元,30人以上(含30人)奖励6万元,50人以(含50人)奖励10万元,不享受企业引才育才奖励,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至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受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在景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由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将奖励补助经费拨付至单位账户,三、申报材料1、《景宁县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表》、《景宁县企业引才育才奖励情况汇总表》,2、引进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学历学位(专技或技能等级)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技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8-5610237附件.docx:1.景宁县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表2.景宁县企业引才育才奖励情况汇总表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