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拟筹建的“福建省电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电力标委会)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1个月,一、征集委员筹建单位应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省电力标委会的筹建工作,省电力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相关单位向标委会申报单位、筹建单位推荐并报送我局,副主任委员原则上应当由省内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推荐的专家担任,原则上应当由秘书处承担单位技术专家或龙头企业专家担任,筹建单位应与包括委员推荐单位在内的有关单位协商形成省电力标委会初步组成方案,三、拟制地方标准体系框架筹建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省电力标委会所负责的电力领域的省地方标准进行研究,四、提出归口管理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清单省电力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认真梳理所负责制修订的地方标准,五、收集整理省标委会成立相关材料1.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件2),2.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见附件3),3.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4),4.新成立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及地方标准清单(见附件5),5.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在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情况表(见附件6),6.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负责制修订地方标准领域内地方标准体系框架(草案),附件:1.批准筹建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2.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3.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4.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5.新成立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及地方标准清单(草案)6.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秘书处承担单位在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情况表7.申请成立文件(范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9日(联系人:张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