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提名单位(专家):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2024〕第1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4〕1号)有关规定,重点奖励在支撑我省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中自行生成各奖种提名号和校验码,最高不得超过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量的20%,可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申请,专家提名申请、提名单位增加提名指标申请(公函)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二)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提名单位(专家)使用省科技厅发放的编号和口令登录系统,在“奖励提名-提名管理-生成指标”页面,填写生成数量,点击“生成指标”按钮,将提名号和初始校验码导出,通过“单位管理员”告知“完成人/完成单位”,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三)在线填写提名书完成人/完成单位使用提名号和初始校验码登录提名系统,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及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在页面右下角接续主件编写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