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4日—9月1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8室,附件:大鹏新区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