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汤沟镇、汤沟镇支沟村、汤沟镇支沟村一组、二组、三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汤沟镇集体所有土地0.0293公顷(0.4395亩),2.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集体所有土地0.5226公顷(7.839亩),3.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一组集体所有土地3.8516公顷(57.774亩),4.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1.5452公顷(23.178亩),5.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三组集体所有土地1.8656公顷(27.984亩),6.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七组集体所有土地5.6619公顷(84.9285亩),7.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八组集体所有土地4.7421公顷(71.1315亩),8.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九组集体所有土地1.8298公顷(27.447亩),9.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十组集体所有土地1.8039公顷(27.0585亩),10.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3.0259公顷(45.3885亩),11.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1.8547公顷(27.8205亩),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6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灌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