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19〕318号)文件规定,经区人社部门审核,泉州全程统计事务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符合申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017609.64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94699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