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委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通科发〔2018〕8号),现就废止事宜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一、征求意见时间及提出意见方式(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日,(二)提出意见方式1.意见反馈渠道:guohuajie@bjtzh.gov.cn2.其他说明:提出的意见需详细列举意见理由及依据,提出意见的单位、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二、意见处理程序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内提出,并最终决定是否废止《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三、本部门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33号楼(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内)邮政编码:101113联系电话:010-69528364附件: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