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93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270号),现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1827万元,市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继续健全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70号)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高职教育资金要着力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高职院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项目建设,支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请各有关学校参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附件:1.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8月19日文档附件:938教指-1.pdf938教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