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4〕864号市农业农村局,双阳区财政局、九台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240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467万元,市农业农村局96万元,双阳区299万元,九台区7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机关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科目,县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吉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财农〔2023〕568号)执行,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明细表2.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8月2日文档附件:864农指-1.pdf864农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