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拟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根据省厅要求,需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并组织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托管服务组织进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现向全县范围内补充征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需具备的条件(一)有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二)有财务账目(最新的资产负债表)(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生产管理制度(四)有提供服务所需的服务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清单和图片)(五)有近一两年来为农户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如图片等成效资料)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需具备的条件(一)营业执照(二)有财务账目(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生产管理制度(四)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五)能够提供作业轨迹及支付记录三、托管服务环节主要对粮食作物生产实施1-3个环节的托管服务,四、报名方式及时间有意向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承接主体或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可携带相关资料在9月18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报名,联系人:卢日英,联系电话:6752815,龙川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