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一)宁波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省交通厅部署另行开展,二、申报条件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三、申报程序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四、申报时间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上传“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明细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认定)均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