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盘活空间、提质增效、集约发展”工作部署,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目标,为企业提供一批高品质、可预期、低成本的楼宇空间,盘活存量楼宇资源,提升楼宇综合产出效益和功能形象品质,加快推进光明区楼宇经济发展壮大,我区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2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要求,我局正按程序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自《暂行办法》印发实施之日起至新修订文件印发实施之日期间相关补贴事项暂停受理,待新修订文件印发实施后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特此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