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保山市人社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保人社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多部门审核及查询“信用中国”情况,经企业确认,拟对4个单位拨付2023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单位稳岗返还存在不符合条件的,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8121381,0875-3030091附件:2024年施甸县第二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3日附件【附件:2024年施甸县第二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