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做好彭山区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川农函〔2024〕44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二、申报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5日三、申报条件在彭山区内进行粮食类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四、补助环节及标准围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区域服务能力、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环节突出的难点痛点、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和组织水平、装备水平和电子信息化水平等关键环节,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五、申报程序1.申报(9月5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填制《彭山区2024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见附件),2.初审(9月6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进行公示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综中心,3.审核(9月9日前),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3日(联系人:林先生,QQ:416468646)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社会化服务组织名称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实施内容所在村委会意见年月日(盖章)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意见年月日(盖章)区级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