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精神,经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评审、复核、现场查看,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补贴金额为50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陈诗婷,女,身份证号:360403200010****6X,九江市浔阳区龙开河路8号,2023年7月在浔阳区长虹北路1号长盛锦江小区经营江西雷力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09日举报电话:0792-8573720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