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批复、《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闽农综〔2020〕122号)、《关于确定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闽农综〔2021〕5号),2.补助对象:浦城县种子站、光泽县良种场等2个承担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3.补助内容: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含农作物品种试验与展示能力提升、种子质量检验测试能力提升和农作物良种繁育能力提升,4.补助标准: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300万元,5.申报程序:根据《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项目一次性立项,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分四批实施,项目资金于实施当年下达,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