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一)补助对象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评审,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补助内容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动增收等方面,原则上安排奖补资金0.7亿元,创建和认定分别支持0.3亿元、0.4亿元,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创建、中期评估、认定分别按0.3亿元、0.3亿元、0.4亿元安排,二、省级政策(一)补助对象获批园区内开展项目建设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政府相关职能机构,(三)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50%安排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四)申报程序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要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择优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创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