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在我省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本次征集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我省或新技术在我省应用的从事工程建设科研开发、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材料(产品)生产等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本次征集不受理涉密技术和个人申报,二、征集方向本次征集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新技术,通过注册地或技术应用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五、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书》(详见附件),申报单位可在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确认”栏目中申报,六、工作要求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所推荐的技术优中选优,对推荐报送的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