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盘山县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白巴特尔、贾东岩、段美冰、张浩鑫于2024年9月申请公租房,具备公租条件,拟将农垦佳苑公租房承租给11-4-402(白巴特尔)、11-1-501(贾东岩)、11-4-401(段美冰)、12-2-501(张浩鑫),王士永、吴双于2024年9月申请廉租房,具备廉租条件,拟将农垦佳苑廉租房承租给1-3-301(王士永)、11-5-202(吴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承租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418室反应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5日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邮政编码:124000电子邮箱:psxzjjbgs2021@163.com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DqNCpQnAjSetMSRw4I4KA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