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4.48亿元,本次下达后,2024年累计下达该资金13.03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开展“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支持各地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和办学能力等,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资金,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同步分解下达设区市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赣财教指〔2024〕12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