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办理种子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工作方案为积极贯彻落实《四平市落实吉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工作方案》(四营商环境办﹝2024﹞8号),优质高效推进实现我市“办理种子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工作,二、工作任务及分工积极学习认真贯彻吉林省《关于拓展领域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通知》与《四平市落实吉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工作方案》(四营商环境办﹝2024﹞8号)文件要求,种子经营主体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办理时利用系统平台获取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数据,认真组织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受委托代销种子的经营者的备案•受委托代销备案”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进行精准梳理,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并指导县区农业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备案审批事项进行服务流程再优化,全力推动我市相关备案办理事项标准统一化、服务精准化、流程便捷化,(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8月30日前)3.推动数据共享便民服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公章刻制备案”事项的申请材料、标准和办事流程等要素,完成时限:8月30日前)2.督促各县区局按时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深刻认识到推进办理种子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我市办理种子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工作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