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进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根据《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申报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条件:锦州市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均可向北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一)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六)政府补贴培训专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和《锦州市第一批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目录》范围内,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二、申报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24日三、委托程序:北镇市人社局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会同北镇市财政局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委托培训机构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做出委托决定,签订《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联系人:市人社局综合服务科李乐联系电话:13897821239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