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专项规划,(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农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分类帮扶工作,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