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人社规字〔2023〕3号)2.《关于印发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穗南人社〔2023〕39号)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穗人社函〔2024〕122号)二、补贴项目和对象、标准、申领时间(一)港澳专场招聘会补贴1.补贴条件:(1)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四)港澳合作职业培训补贴1.补贴条件:(1)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的港澳独资或与内地院校、企业、机构合作在南沙区成立的职业培训学校,补贴从业务评估符合条件起分三年按照4:3:3比例发放(每年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评估通过后申请),(2)申请人通过参加经广东省、广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具有资质的培训评价机构(具有评价资质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组织的评价考试并取得(办法实施后)国家相应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需提交的材料(一)港澳专场招聘会补贴1.申请人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南沙区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附件3-1),(三)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补贴1.申请人加盖公章的《南沙区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补贴申领表》(附件3-7),(四)港澳合作职业培训补贴1.申请人加盖公章的《南沙区港澳合作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3-9),(六)技能竞赛参赛奖励1.申请人提供《南沙区技能竞赛参赛奖励申领表》(附件3-13),四、办理部门和联系电话申领港澳专场招聘会补贴、港澳合作职业培训补贴的申请人,申领脱贫人口一次性岗位补贴、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补贴、考取紧缺工种技能证书补贴、技能竞赛参赛奖励的申请人,请携带上述申领补贴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到对应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南沙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7.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应自满足补贴项目的申领条件(或按照相应证书核发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报,附件:1.南沙区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2.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人社规字〔2023〕3号)3.申报表格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