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30日关于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5.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建设局、县发改局)6.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对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给予每家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验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每家不高于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19.对经科技部门推荐或评选的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科技信贷最高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2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的给予每家不高于15万元/年的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充分利用专利数据资源,同一企业每年度补助不超过5万元,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家、10万元/家的补助,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家、10万元/家的补助,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家、10万元/家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