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一批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省外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鼓励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高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鼓励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中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原单位返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省内退休后在与原单位同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不纳入“银龄医师”行动计划,支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完善人才引进政策,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银龄医师”招引平台建设,精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滇籍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参与“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省卫生健康委要积极组织省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鼓励各地参照省级和本地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政策,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县两级引进的其他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银龄医师”,支持符合条件的“银龄医师”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支持省内外高层次“银龄医师”定期开展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科研、高层次人才培育等引领带动工作,支持市、县两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银龄医师”开展专家门诊、疑难病诊治、业务指导、查房带教、人才培养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地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