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63号),根据《全南县加强就业创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全人社字[2022]8号)文件精神:1.对在乡(镇)、村认定的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月工资达200元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按1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帮扶对象岗位补贴:对帮扶对象平均月工资达800元以上的,按1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帮扶车间岗位补贴,2.吸纳5-10名帮扶对象的给予2.6万元补贴:吸纳10名以上的给予3.6万元补贴,一年只享受一次,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核准,确定我县2024年申报百利、鑫丰源、美娇、民富、扬民、时尚美帮扶车间补助资金:现就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共七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举报电话:2632969,联系人:王金冠序号企业名称吸纳脱贫户人数(个)个人岗位补贴(元)企业岗位补贴(元)运行费补贴合计1百利帮扶车间66000/260002鑫丰源帮扶车间101000010000260003美娇帮扶车间131300013000360004民富帮扶车间1111000/360005扬民帮扶车间660006000260006时尚美帮扶车间740007000/合计5350000360001500002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