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2〕2号)、《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加快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转移资金使用》(闽工信联函节能〔2022〕352号),以及省工信厅《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拟列入2024年度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第二批)奖励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6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596—2065976市工信局节能科电话:0596—2303097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0596—2021135附件:拟列入2024年度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第二批)奖励项目表序号属地企业(单位)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内容1东山县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节能改造漳州旗滨新型节能制氮系统技改工程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将原先6套3000Nm3/h旧空分设备(含自洁过滤器、离心空压机、预冷机、纯化器、分馏塔等),经技改替换为2套9000Nm3/h的新空分系统,提高氮气提取率,减少耗电量,2长泰区漳州万晖洁具有限公司认定类2023年度国家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