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验收和评估工作,验收对象为上次验收结果暂缓及已申请延期验收的、已满2年建设期的重点实验室,评估对象为2022年之前已完成验收的重点实验室,验收周期为批准建设后到2024年8月,评估周期为2022年1月到2024年8月,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按照《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附件2)、《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附件3)有关要求,各县(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等主管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的重点实验室验收和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2.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验室,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不再列入“开封市重点实验室”序列,评估结果直接视为“不合格”,将《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和《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纸质版胶装一式两份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宋志鹏23865226工作邮箱:qycxhzk@163.com附件:需参加验收和评估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开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