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文件规定,对通过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信息系统和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上报用工信息的企业,按照每企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补助,经审核,拟拨付自文件印发后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份信息采集补助,包含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信息系统企业37家,报送有效数据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企业81家,合计金额72800元,现将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3年8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69933767,附件:洛阳市重点企业信息采集补助(2023年11月—2024年5月)明细表.xls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