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景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曼等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二、公示方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意见反馈1.电子邮箱:mdxrmzf@126.com,3.通讯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人民政府,4.邮政编码:676215(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建议”字样),曼等乡人民政府2024年8月19日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新格局,高水平建设曼等乡,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曼等乡人民政府启动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及《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规划》是曼等乡未来十五年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实施空间治理,提出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规划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镇村统筹发展、支撑体系、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中心镇区规划、规划传导实施等内容,最终的结果以县自然资源局和曼等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