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8月30日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科普基地建设与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上海市科普基地”的申请认定及管理工作,包括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网络平台类科普基地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包括:(一)负责科普基地的认定、资质检查和随机抽查,网络平台类科普基地由注册地所在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包括:(一)科普基地认定、资质检查和综合评价等工作的初审和推荐,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基础性科普基地每年策划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次,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十八条市科委对已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资质检查和随机抽查:(一)资质检查,对网络平台类科普基地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每年开展检查,市科委根据资质检查或随机抽查情况给予“合格”“不合格”“撤销科普基地资质”评价结果,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经资质认定后,网络平台类科普基地经资质认定后,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经资质认定后,第二十三条科普基地的认定评审、资质检查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