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第二批符合条件的衡阳市振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41家用人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稳岗返还单位有异议,请向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社保股、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石鼓区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34-8177523石鼓区财政局社保股0734-8177800石鼓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0734-8177991石鼓区就业服务中心0734-81776330734-8177586附件:稳岗返还单位汇总表(第二批公示名单)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30日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