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年度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确定,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第八条市重点项目原则上按以下程序每年集中遴选确定一次:(一)根据年度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根据年度市重点项目选报通知和遴选指导目录,提出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第十七条市重点项目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动态调出或下年度未继续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四)年度投资计划完成严重滞后的,按节点计划推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第二十五条安排年度市财政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时,将重点项目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第七章考核奖励第三十七条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第四十条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不予推荐参评当年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