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等政策的要求,对我区创业担保贷款2024年第1季度269户个体工商户与31家小微企业申报的贷款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还款明细确认,符合贴息条件,以上申请人申领资金共534484元(附明细表),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33-6037369,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明细表.xls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