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科技奖补资金)的通知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关于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琼科〔2024〕44号)、《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21号)、《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琼科规〔2021〕6号)、《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3号)、《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琼科规〔2021〕5号)、《海南省获批国家级研发设计平台资助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17号)、《海南省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19号)、《海南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23号)、《海南省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20号)等文件的规定,并上传以下材料:1.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对上年度研发费用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税务鉴证报告,需出具2022年、2023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税务鉴证报告并披露财政补助资金用于研发的情况,并上传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迁入注册完成后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满12个月的则为完成迁入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2.申请固定资产投入奖励的企业,需出具2022年、2023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税务鉴证报告并披露财政补助资金用于研发的情况,申报海南省获批国家级研发设计平台奖励的单位需在线填写资金申请表,并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报企业运营以来历年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中的利润表(能反映出“营业收入”);3.申报企业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目标值的承诺书;4.申报企业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并上传以下材料:1.申请设立省级研发机构奖励的(一次性奖励):(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省级研发机构认定批复文件;(3)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4)对上年度研发费用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报告应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5)申报企业要提供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未重复申请政府性奖励的承诺函;(6)申报企业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申请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的(研发增量奖励):(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前两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对前两年度研发费用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报告应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4)申报企业要提供前两年度研发费用增量未重复申请政府性奖励的承诺函;(5)申报企业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申报海南省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的单位需在线填写资金申请表,(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要明确研发费用来源及具体数额(财政投入经费和自有研发经费),(九)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与“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数据不一致时,附件:1.《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关于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3.《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4.《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5.《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6.《海南省获批国家级研发设计平台资助实施细则》7.《海南省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8.《海南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管理实施细则》9.《海南省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6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