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才代表: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或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展雅星镇水库山塘扩容清淤增蓄的建议》(第63号),市人大常委会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解决雅星镇的饮水、灌溉、防洪及生活用水的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2024年3月11日,莫正群副市长在市政府专题会上听取雅星镇政府对雅星镇水库山塘清淤有关情况汇报及各相关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后议定:由市国资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开展雅星镇水库山塘清淤工作,我局根据会议要求,及时配合支持指导开展雅星镇水库山塘的清淤工作,感谢您对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儋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