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石城县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若干政策为进一步壮大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石城小松创业园)规模,一、厂房建设、使用、租赁政策(一)对在石城小松创业园建厂房的食品企业,(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二)对租赁石城小松创业园园区厂房且营业收入强度达6000元/平方米·年的食品及配套类工业企业,厂房部分给予3元/平方米·月补助,厂房部分给予4元/平方米·月补助,厂房部分给予5元/平方米·月补助,生活配套用房均给予3元/平方米·月补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三)在园区租赁标准厂房且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四)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县工信局)二、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五)凡落户石城小松创业园食品企业参照鞋服首位产业享受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八)对园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物流补贴,单个企业一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县发改委)四、企业员工交通政策(九)对小松镇非常住人口在石城小松创业园企业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的员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十二)对石城小松创业园企业使用县国有平台公司光伏电站供电的,协调县内酒店免费推广使用石城小松创业园内企业生产的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