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徽县2024年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徽县户籍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2.《徽县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认定表》;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电话:0939—7521802附件:1.《徽县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徽县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认定表》3.《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