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凤山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奖补工作,凤山县耐心服装加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4人,应发放奖补28000元,凤山县惠民桑蚕养殖家庭农场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4人,应发放奖补48000元,凤山县桂青服装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0人,应发放奖补40000元,凤山县荣川木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4人,应发放奖补28000元,凤山翔发电子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8人,应发放奖补36000元,即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日,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