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中发〔2023〕1号、国发〔2022〕2号、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品牌强农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产业园区为支撑、特色发展为目标,坚持“原生境、高品质、全链条、强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以大方为核心的天麻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集群,把“大方天麻”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天麻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方委通字〔2023〕3号)文件要求,实施“大方天麻”区域公用品牌共建行动,草拟了《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征求《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fscjgj@163.com(注明:《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大方县交通路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股(邮编:551600),并在信封上注明:《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附件:1.《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doc2.《大方天麻区域品牌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