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8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补贴范围、标准第一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为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或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第三章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第四条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向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向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第五条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第七条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分批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审核拨付的补贴信息及资金安排意见报送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第四章补贴资金管理第八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督促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第十三条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好补贴申请审核、资金拨付执行、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商发〔2024〕22号)同时废止。